上個月之前(2012 / Oct),我仍任職於某大系統代工廠。

 

在前公司的工作內容,是有關Android平板的軟體開發。

主要是針對於Framework層的除錯,以及客戶需求的客製化App開發。

 

========題外話,我如何從 App 看到科技業的下個希望========

 

身為非資訊本科的我,曾經非常嚮往科技業。

第一份科技業工作,是在某代工廠的網通測試部門,

當時待過一年多的工作,讓我看透了科技業所剩利潤已經不多。

 

時值 2008 年雷曼兄弟惡性倒閉的金融海嘯,在大環境不景氣之下,

科技業大舉聘用約聘工、派遣工,取消員工福利,一切都只是為了cost down。

 

於是曾經一度想要回頭從事傳產,甚至自己創業開間小店。

 

非常幸運的,在2009年我接觸到了 Android App,這個由Apple開先河,

Google 與其他大公司積極跟進的軟體販售機制。

 

 

讓我感覺到科技業的一道曙光,全新的希望,於是便一頭栽了進去。

 

===============題外話結束================

 

看過了大公司對於 Android App 開發的失敗經驗,

在此也想要高談闊論一番--App 軟體開發之我見。

 

自從 Apple 經由iPhone、iPad這一類的行動裝置,

創造了 App store 驚人的利潤之後,許多公司開始打

雲端軟體販售的主意。

 

App store,每套軟體只需 0.99 / 1.99 / 2.99 的價錢,

但是創造了 Angry Bird 的奇蹟。原先只是一個芬蘭的小公司,

卻只靠了這一個受歡迎的 App 短短不到兩年,就成了價值千萬美金,

足以上市上櫃的公司。

 

一切都是積少成多,聚沙成塔的道理。

 

進十年中國崛起的年代,最流行的話語是--

"只要在中國每個人身上賺一塊錢,那就是12億的收入"。

讓世界的商人前仆後繼的往中國淘金。 

 

再小的利潤,只要有夠大的市場,都會創造極高的價值。

 

 

這個道理套用到軟體業,卻不可行。也是為什麼軟體業消沈了好一陣子。

 

第一,軟體容易複製,難以防止盜版。

第二,軟體難以找到好通路,要販售一套軟體,除了軟體設計師撰寫完程式,

    還需要美工、包裝、行銷、然後找通路商販售。

 

對於一般使用者而言,就算我願意花錢買正版,但直接再網路上抓盜版,

反而更來得方便許多,不用出門,而且也不確定哪些店家有賣,

何樂而不為呢? 

 

另外,軟體開發經過這些層層的成本,造成必須提高售價,

過去一套軟體,總是得賣個500~1000台幣,才足以應付軟體公司各種人事成本。

 

而今經由類似 App store 的機制,可以讓開發者直接面對消費者,

更無需中間諸多的成本浪費,所以可以把價錢極度壓低。

而市場更龐大,因為直接面對全世界的行動裝置使用者,所以只要在所有使用者中,

吸引到十分之一,甚至百分之一的人購買,那就已經是一筆可觀的金額。

 

根據2012年的調查,目前在市面上的智慧型行動裝置,

已經到達12億台。只需要販售 0.99 美金,

萬分之一的使用者就可以創造 11 萬美金的價值。

 

這兩年的科技市場,因為 iPhone / iPad 等行動裝置的大成功,

引發不小的轉變與效應,如果只是要上網查資料,玩遊戲,iPhone / iPad

這類行動裝置已經非常足夠,可以取代pc市場一部分的市佔率--尤其是小筆電市場。

它的使用比pc更為方便,不需待在自己家裡,隨處可以使用。

比小筆電輕巧,利用觸控螢幕就可以省去累贅的鍵盤滑鼠。

透過Apple,Google等大公司建立的雲端販售系統,

各種影音媒體,音樂影片等等,只要透過網路,都可以輕鬆取得觀賞。

 

經由 Angry birds 的成功,許多大公司也群起效尤--包括我的前公司。

大公司的思維是,這種個人工作室都可達成的事情,

我們有那麼多的人力,怎麼可能會失敗?

 

然而,這種新型態的軟體販售機制,確實讓一堆大公司吃了閉門羹,

也顛覆過往的軟體開發流程,更彰顯科技業當前制度的弊病。

而我自己親眼看到了這股風潮的崛起然後搞垮一堆大公司,

 

 

心理也有不少的經驗談欲分享,就請聽我娓娓道來。

 

 

對於 App,最重要的是創意。只要有夠好的創意,其實不需要太多人來合作。

所以成員是越精簡越好。我覺得5人以內的團隊,是可以獲得最高價值的規模。

經驗豐富的程式開發者,對於任何 idea,絕對都是五人以內可以完成。

而 App 成功的 idea,一般不應太複雜。

 

在行動裝置上,使用者的行為多數為殺時間,以及快速查詢資訊。

所以使用者不會想要玩類似"魔獸"、"星海爭霸"等一玩就要好幾個小時的遊戲。

我認為簡單易懂的小遊戲或者小工具,才是 App 最適合的規模。

 

先說說在前公司的開發經驗吧。

 

http://www.mobile01.com/topicdetail.php?f=605&t=2768271

讓我借這篇文章當個引子,各位有空再詳讀,主要的意旨是許多大公司如

Amazon,hp,Microsoft 因為看到了iPad的成功,起而去追平板電腦,

想要先搶下市場,卻發現銷售大大不如預期,無法用前pc時代的銷售模式--

品牌廠開規格、找系統廠代工、安裝作業系統、然後找通路販售。

 

因為最重要的東西是 App store,大公司必須先建立自己的App store,

有夠多好用的App,才可以有更大的獲利,來壓低成本,然後售價才能更親民,

也才能創造出更多的出貨,更多的使用者更可以活絡 App store,形成良性循環。

 

可是這兩年iPad打亂腳步,導致各大公司急著做出"看起來像iPad"的產品,

但是對於 App store 卻完全無法趕上 Apple 已經非常健全的販售機制。

空有這台裝置,沒有好用的 App,也是無用武之地,再高規格的硬體,

也都吸引不了消費者。

 

所以pc代工廠,應聲倒地。

 

就在半年前(2012年初),Android Pad 與 iPad 的大戰第一回合揭曉,

iPad 市佔 8成,其他品牌的平板全部加起來還打不過 iPad。

於是各大品牌開始觀望,我們 Team 的案子也被腰斬。

從那個時候開始,我們這個為了 Android Pad 成立的部門,開始沒事情做,

於是主管也想創造屬於我們的 Angry Birds,藉由一些 App 來獲利。

 

我們依循著過去工作的思維,指定一個pm來主導,然後分配各功能給

工程師開發,最後再送到公司的測試部門,通過測試後上架。

 

我們的確是一個人才濟濟的部門,所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。

一開始構思 Idea 時,也提出不少好的創意。但是也有許多創意

僅止於模仿當紅的 App,說真的那幾次的集思廣益對我而言有很大的感觸--

我覺得工程師腦袋實在很難想出好的創意。

 

有些人會想要走高度技術,一下子打趴其他人,像是影音串流之類的 App,

有些人會想要跟著流行走,什麼軟體都要跟 Facebook 扯上邊。

人多口雜,不過最後我們都根據主管的想法為主,也就這樣開始了幾個 App。

 

而這一個過程最大的問題是,我們是為了寫 App 而寫,硬擠出創意,

並不是真正看到需求,腦袋構思出很棒而且完整的想法,才著手去做。

 

 

這個問題導致了什麼結果呢?就是我們一直做重複的事情。

 

 

主管一開始有著"雄心壯志",希望我們的 App 可以打遍天下無敵手,

因此總是把規模放得很大,例如我們一開始想要寫個播放器,

但是為了吸引人來使用,我們就把最火紅的 Facebook 給加進來,

讓 Facebook 上的朋友們可以互相分享喜歡的歌曲,也可以聊天。

既然是播放器,那我們也試著播放網路串流,於是再加入 Youtube 功能。

 

這些功能大雜燴之後,一下子就失去焦點,我們根本就不知道

這個 App 的主打賣點是什麼。

 

這幾個功能的結合,讓UI flow變得非常複雜,也讓使用者體驗變得很差。

於是每個禮拜的 Review,主管總覺得需要改進,

然後要求一直改進 UI flow,卻越改越糟糕。

功能搬來搬去,身為開發者的團隊成員們最後也都很無奈,

因為自己都不會想用這個 App,如何推銷給別人?

 

系統廠的開發經驗,套用到 App 開發,就導致了這種不三不四的窘境。

 

 

我稍微整理一下問題點:

 

1.PM角色沒有幫助,不但對事情沒幫助,更造成重工。

2.方向不明確,邊做邊加減功能,讓程式碼紊亂,錯誤很多,日後維護更麻煩。

3.工程師思維,不重視美工,我們只靠自己畫了幾張圖,或者去網路上抓現成,

  然後每個程式做出來都死死板板,不少工程師覺得這是很有科技感,

  我認為還是需要專業的美工設計來添加一點其他的元素,才有行銷價值。

 

 

回過頭來說,就算成功,可以創造怎樣的價值?

養活我們一個團隊三十個人,每年需要兩千萬台幣,

而我們寫的幾支 App 就算成功,也不過創造幾百萬的價值。

對公司來說根本沒有利潤可言,更何況我們並不是每支 App 都成功,

更多胎死腹中的創意,更造成的時間成本浪費。

 

話說回來,幾百萬的利潤,如果是一個少於五人的團隊,

那就非常可觀了!

 

 

於是我根據經驗統整出幾個 App 開發的要點--

 

1.夠好的創意,真正看到需求而且構思完整再下手,不要好高騖遠,操作越容易上手越好。

2.人力精簡,五人以內,只需要工程師與美工。

3.弱化PM(Project Manager),除非他是出錢的老大,不然根本不需要這個職位,

  如果是主導的人,也需要自己會寫程式或者是個正妹,否則是多餘人力。

4.越快完成越好,每個 App 盡量在四個月到半年內完成,然後藉著經驗

  再繼續開發,才能有更大的收益。

 

而光是靠我自己,就可以寫出一兩個 App,

目前完成度約九成,等到數月後上架,我會po出我的現金流給各位參考。

屆時請繼續關注我的 Blog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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